(2025年11月27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刘小强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发兵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梁君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章赐明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谢小东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孙新革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章赐明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谢小东同志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高德铭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陈卫庭同志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曹世海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