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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29    作者:     来源:     点击: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25日在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程文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固本强基、稳中求进、逐年提升、再创辉煌”为总体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三宜石泉”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1.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站稳政治坚定的“检察立场”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将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运用新思想、新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重点案件由检委会集中讨论。全年召开党组会29检委会12次。重大事项、重案办理坚持向县委和市院党组请示、报告,坚决把讲政治落到实处。

    ——扎实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集体学习、研讨36次,采取诵读红色经典、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回顾初心、践行誓言;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边学边改,推动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促进、双提高。

    二、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线,为平安石泉建设贡“检察力量”

    围绕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大局稳定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犯罪,促进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受理提请批捕案件68122人,经审查,批捕5691人,不批捕12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8222人,提起公诉121185人,办结改变管辖1221人,不起诉517人。始终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办理利用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2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33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性犯罪4151毒品犯罪55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犯罪324人。全年案件数同比增长15.73%,涉案人数同比增长44.11%,在人员少、案件难度增大的情况下,创新办案模式,保质保量完成办案任务,无一超期案件,一大批疑难复杂的陈年积案得到依法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对涉恶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案件730人,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318人快捕快诉,其中,“翼龙贷”“车保姆”2起涉恶案件仅用7天诉至法院,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余下1件尚在审理;审查过程中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对据不足的412人依法不予认定涉恶性质案件。聚“深挖整治”,深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扎实开展了“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深入排查了近3年来602件刑事案件,发现问题线索 6件,全部移交相关部门。针对相关行业监管漏洞,向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份,促进形成治乱长效机制。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公安、法院、司法建立联动机制,推动适用率逐月上升,至12月适用率达85%,一批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诚心接受改造,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促进了社会和谐。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27件,既注重畅通被告人的权利救济通道,也注重为被害人提供物质救助,既坚守了司法理性,又兼顾了司法温情。结“书记民情三本”,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处理来信来访97107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持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非访“零记录”。

    三、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做好法律监督“检察主业”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稳中有进。坚持“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5人,撤案7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 件,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罪4件、漏犯2人。向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了检察室,将监督关口前移,构建一站式、即时性监督模式。加强对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发出纠正审理意见书3件,均被法院采纳。通过办案和监督两手抓、两手硬,有效规范了立案、侦查、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

    ——公益诉讼检察再上台阶。扎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四大领域”,重点监督在食品药品安全,秦岭、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或履职不到位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件。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等破坏汉江渔业资源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行为,办理非法捕捞、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各1件,促使两名被告人分别增殖放流鱼苗500斤、缴纳生态补偿金5000元。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套取项目补助款等国有资产共计528万元。“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49家药店、9所学校、3所中心敬老院进行专项检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舌尖上安全”。

    ——民事、行政检察突破发展。深入贯彻落“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针对民事审判活动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9件,针对生效民事判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被法院采纳并纠正,填补了我院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对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空白,促进了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对民间借贷中“高利贷”“砍头息”的审查力度,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实现非诉执行监督“零突破”

    ——刑事执行检察有条不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2件、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1件、社区矫正执行违法案件12件、刑事执行违法案件9件,对我县1起特赦案件的报请、审理、裁定程序全程同步监督,有效规范了刑罚执行活动,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2.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展现护航“三宜石泉”建设的“检察作为”

    始终把服务和保障大局作为政治责任,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一起来,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打“三大攻坚战”。依法起诉了东辉珠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2·28网络诈骗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县域金融秩序。依法起诉扶贫领域犯罪22人,办理涉及贫困户刑事案件1214人;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为8个涉案贫困户发放救助金3.9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返贫。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选派5名工作人员驻村,全院干警结对帮扶133427人,圆满完成了中河村年度脱贫任务。与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暂行办法》,与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为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机制保障;与县河长办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生态检察汉江行”等专项行动,采用“1244”工作法排查“四乱”问23个,发出检察建议13份,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提高了石泉全域旅游的生态“颜值”。

    ——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座谈。建立检企常态化联系机制,12名员额检察官定向联系16家民营企业,提供零距离检察服务。严格落实高检院保护民营企业相关政策,对涉案民营企业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涉民企案件依法不捕不诉2件。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了“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活动,选派15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18场次;联合县教体局对32所中小学校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进行整治,校园三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起诉34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的1名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

    五、坚持从严治党,永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检察底色”

    “五个过硬”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从严治党常抓不懈。严格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把牢意识形态正确方向,引导干警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编印《检察纪律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赵建案”和检察干警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增强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小题大做”,确保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开展检务督查21次,对工作落实不力、违反纪律作风通报批评7人次,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司法公正恪守不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严格实行系统自动轮案,排除选择性办案;针对案卡填录、流程、节点执行等问题发出书面提示函4件次,口头预警25次,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案件办理的事后监督,全年案件评查合格率100%;严格贯彻落“三个规定”,对干预、插手、过问执法办案行为全部留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发生,全年上报过问案件记录11人次。

    ——素能建设锲而不舍。全年组织岗位练兵8场次,选派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省市检察院学习培训14人次。党组成员联系党小组,推“三会一课”规范运行;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双向管理”,引导党员干警在基层实践中进行党性锻炼。以新民风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城市创建等为抓手,不断增强干警崇德向上、修身齐家、爱岗敬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六、坚持接受人民监督,树立人民满意的“检察形象”

    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常委会各项决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审议意见逐项落实。走访人大代表86名,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对人大负责、请代表监督、向人民汇报”实践活动,邀请“两代一委”、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200余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通过走访、慰问信等方式向政协委员通报我院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县政协对我院工作进行民主监督。深入村镇社区走访宣传,参与大型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物品50000余份。在互联网公开案件信息509件、法律文书140件、重要案件信息44条,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425篇,更新新媒体信息2133条,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争先创优。深入开展“读好五本书,践行五个心”教育实践活动,激励全体干警敬业奉献,载誉前行。2019年,院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一检察部被评为“陕西省巾帼文明岗”,多名干警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平安卫士”“安康市巾帼建功标兵”“全市社会扶贫先进个人”“安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凝聚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2019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县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配合与支持,也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各镇、各部门、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足:一是司法理念和办案方式方法亟需转变,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增强。二是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三是执法廉政风险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检的责任还需要不断压紧压实。四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还不高“三率两度”工作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不回避、不畏难,从严从实予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体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基调,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三宜石泉建设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中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到位。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加强同代表面对面交流,主动听取、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努力把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

    二、以更强的担当精神,服务县域工作大局。找准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扩展公益诉讼领域,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确保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以更优的履职能力,推进平安石泉建设。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完成三年目标任务;进一步树立“少捕慎诉”理念,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处理好捕、诉与监督的关系;依法“可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尽可能降低司法成本,减少社会戾气;深入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四、以更实的人民情怀,提供优质“检察产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两网两微一端一条”,优化便民服务平台;牢固树立妥善处理信访就是民生的观念,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对民间借贷中虚构债务、利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转移等方面虚假诉讼的监督,加强涉农民工工资民事判决执行的监督,持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质效;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受案、处罚、执行、“两法衔接”等重要执法环节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五、以更严的责任要求,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把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力推到位,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宜石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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