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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2-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

(2022年530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能力素质提升工程”要求,建设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人大业务和各地先进经验广泛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知识增强本领、推动工作。

第三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原则,以“人大讲堂”为载体,以“自学、领学、讲学”为基本方法,以“考学、述学、评学”为制度保障,增强学习效果。

第四条  自学。全体干部职工长期坚持自学,每周不少于5小时,按要求完成干部网络培训、组织调训、专门培训和“学习强国”APP上学习任务,每人每年记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撰写学习体会、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等不少于2篇。

第五条  领学。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科级干部定期在常委会会议、党组暨主任会议、党员会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领学有关重要讲话、文件、会议精神或指定学习内容,指出其精髓要义,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讲学。由领导干部带头,就某项工作或文件、会议等,在“人大讲堂”上为全体干部职工讲课,除工勤人员外,争取人人都走上“人大讲堂”。讲课人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撰写讲稿提纲,也可制作PPT、录制视频(提前交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核),研讨和交流思想认识、心得、感想,把所讲事项讲透,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融会贯通。县级领导重点讲学政治理论,科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主要讲学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

第七条  考学。由办公室负责对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学习情况作考勤记录,不定期出题对干部职工应知应会的知识和领学、讲学的知识进行书面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述学。每年底,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等工作,陈述学习情况,接受大家评议和监督

 评学。每年底,对当年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评议,评选优秀讲学人员、优秀调研理论文章、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优秀新闻通讯稿件、心得体会文章,优秀学习笔记和学习表现突出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到人大机关专题辅导学习;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学习有关工作,参加全国和省、市人大系统的学习培训班,确保学习培训全覆盖,能力素质大提升。

第十一条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认真执行《中共石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第十二条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保障好学习所需的资料及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的合规费用,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情况日常督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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