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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工作室”应当做到“四要”

发布日期:2017-12-08    作者:张守卫     来源:     点击:


目前各地都在大力推出进“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笔者认为,新时期“人大代表工作室”应该做到“四要”,从而真正发挥好“人大代表工作室”的作为。

一是“代表要分组”。目前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除人代会外,大规模组织代表活动比较少,平时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一无场地、二无固定时间,效果欠佳。按区域或村建设“人大代表工作室”组建后,可将一个县(或市区)境内的近千名市县镇人大代表或按工作室划分代表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规范性活动,让代表活动有固定平台。

二是“硬件要保障”。可在村委会(或片区)固定一至二间用房,不能让代表办公不知道“在哪间房”,让选民找代表“摸不到门”。同时“硬件要保障”必要的办公室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应该配置,让代表办公有最起码的保障。

三是“软件要充实”。软件资料是活动载体,虽然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统一要求(如: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的“四有”标准)后,从软件上对“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四是活动要经常。要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以代表工作室为平台,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富有特色的活动,除统一安排署外,各代表小组结合自己的实际也开展了多种活动,如接待选民、小组活动、代表述职、 “代表专业课题组活动”、 “五个一活动”等,通过狠抓活动,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使代表工作室真正成为代表履职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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