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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12-20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8年12月20日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1913日至6(农历冬月二十八至腊月初一)在石泉县柳苑大酒店举行,会期4天。

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石泉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泉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石泉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泉县2019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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