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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助力防灾减灾,人大代表在行动
2022年5月12日是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连日来,城关镇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科普宣传片、组织应急演练等方式,积极宣传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营造“防灾减灾,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城关镇人大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开展片区代表联络站活动,做好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3日

石泉法院:“五一”长假巡回忙,服务旅...
一年一度的“五一”假期如约而至,石泉县各个景区也迎来了旅游高峰期。在县城各景区,人群中不时有法院的旅游巡回审判车和干警来回穿梭,为游客宣传旅游法规,就地化解涉旅纠纷,这是石泉县人民法院为服务全域旅游、保护游客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旅游巡回法庭。 假日里石泉法院的干警们依次深入到石泉县老街、后柳水乡、中坝大峡谷、雁山瀑布、燕翔洞、饶峰驿站、沧海桑田、秦巴风情园等县内主要旅游景区,在游客密集处宣讲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06日

后柳镇:人大代表关怀显真情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农村留守老人尤其需要社会的关心和关爱。近日,后柳镇人大扎实开展弱势群体走访工作,30余名人大代表深入各村(社区),看望关爱留守老人、分散供养五保户。 代表们入户到老人家中,与他们拉家常,亲切交谈,询问了解他们的身体、生活状况,听取他们的困难和诉求,并记录下来,能解决的当面解决,不能解决的回去与镇村干部商量解决。 “现在国家政策好哇,干部们也好,时刻记挂到我们,经常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3日

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第三条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6日

俯首躬身劝农桑 愿见田垄尽葱葱
立夏已过,远处青山的绿平添了几分欲滴的色彩,阳光透过树荫照下来,空气中便弥漫出带花香的水汽,这也正是插秧苗的时节,在中池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镇人大迅速行动,号召人大代表、呼吁人民群众,协助对标粮食安全生产任务,抓紧抓实粮食生产,加强田间管理,环环紧扣、一招不落,确保应种尽种、种优种好,为农业丰收打下坚实基础。 情牵“三农”,厚植沃土,彰显人大担当 乡村振兴最核心是产业发展,乡村产业发展要按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6日

池河镇:建好代表联络站,架起群众“连...
今年以来,池河镇把建好代表联络站作为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手段,按照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标准,提升软硬件水平,优化平台、健全机制、创新活动,以“听民声、知民意、察民情、解民忧”为工作目标,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阵地建设规范化。池河镇按照就近就地、方便选民的原则,在池河镇政府设立了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同时在谭家湾村、五爱村、力建村、明星村、新棉村设置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3日

迎丰镇:助力反诈 代表有为
为提高群众识骗、防骗、拒骗能力,迎丰镇持续开展打击“防电信诈骗”治理工作,辖区各级人大代表也加入此项工作中,以切实守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为目标,线上线下齐发力,共筑电信诈骗“防护堤”。 该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为人民的社会职责,代表们联合党员、镇村干部等深入村组,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单,宣传和帮助村民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向广大群众普及“凡是网上兼职刷单都是诈骗”“凡是网上投资理财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3日

迎丰镇:召开县镇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会
为了让县镇人大代表进一步了解人大知识、尽快进入角色、掌握履职方法,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发挥职能作用,迎丰镇组织召开了县镇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春、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欧立高出席会议,会议由镇人大主席王磊主持。 会上,陈爱春就人大代表的必要性、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作了动员讲话,欧立高从代表法的产生、人大代表的内涵、人大代表作用保障等六大方面为大家进行履职培训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3日

省人大来我县开展老龄事业发展暨养老服...
5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惠进才带领调研组,来我县开展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暨养老服务立法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城关镇红岩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查看了中心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情况,对中心的稳定发展、依法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意见。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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