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监管职责、科学系统施治提升救护能力、实施生态修复改善栖息环境、严惩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执法合力执法能力、经费保障装备水平、普法宣传保护意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执法监管要再加强。要夯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扛牢各级属地责任,压实管理主体责任,细化行业监管责任;要加强部门联动,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要联动协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保持高压震慑,健全查案办案行刑衔接协调机制,从猎捕、运输、出售、购买等全链条全环节开展排查整治。
二、工作基础要再夯实。要提供必要资金保障,逐步将学习培训、普法宣传、收容救护等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建立救助机构,向上汇报探索建立市级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和规范的救助场所;要配备必要执法设备,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质效。
三、普法宣传要再深入。要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警示教育,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明责、以案说理、以案释法,真正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在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