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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对1名副县长开展述职评议

发布日期:2019-11-06    作者:陈泽玖     来源:     点击:

115日,县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田波同志开展述职评议。

评议工作组到县公安局,召开了田波同志述职评议座谈及测评会。会上,田波同志报告了近年来履职情况,与会的20名县人大代表、县公安局机关中导以上干部、各派出所负责人、部分社区负责人,就田波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组织30余人进行个别谈话,了解田波同志履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县评议工作组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冉龙华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述职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探索总结出的一种集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听取报告于一体的综合性监督形式,对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行政、为民履职具有重大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这次评议是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转发《石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后开展的一次述职评议。要求被评议的田波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述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虚心接受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反馈的有关问题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行立改。田波同志分管和联系的单位、镇要认真负责地反映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工作,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评议工作,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评议工作组要精心组织,严明各项纪律,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开展好述职评议各项工作,全面真实反映被评议人员的履职情况。

之后,评议组还要分别深入田波同志分管和联系的单位,所在的片区代表工作室及联系的“两代一委”和村民群众,认真走访、座谈和个别访谈,征求意见建议,民主测评,形成田波同志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与田波同志的述职报告一并提交下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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