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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长当得怎么样,社会各界来评价

发布日期:2019-11-06    作者:薛强     来源:     点击:

“过去的一学年,石泉中学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三五三’教育发展战略,聚焦立德树人,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员工锐意进取,勇于探索敬业奉献,凝聚人心,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10月31日,石泉中学校长面向“两代一委”、家长和教师代表作履职报告,接受社会各界集中评价。

为助推石泉教育“三五三”发展战略,着力创建一流校(园)长队伍和一流教育质量,努力实现“石泉人不把孩子送到外地去上学”和“石泉教育质量名列市前茅省一流”的目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2018年,石泉县出台了《全县校(园)长社会评价暂行办法》,规定按学年度对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同时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县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长社会评价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具体负责社会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据悉,本次开展的2018—2019学年度校(园)长社会评价对象为全县在现学校任职满一年的校(园)长共19人,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办法和工作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内“两代一委”、家长和教师代表,通过听取评价对象履职报告、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总体满意度测评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校(园)长立德树人、履职尽责、教育管理、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价。实地评价后,还将召开校(园)长社会评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评价工作组意见,总体分析评价工作,确定评价结果,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后进行通报。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 3个格次,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县教体科技局对校(园)长年度考核评定,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格次评定前置条件,同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绩效考核、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

“我们开展的这项社会评价工作不单单是评定校(园)长的履职情况,更重要的是聚焦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和群众关切,广泛收集教育突出问题,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教育工作‘把脉问诊’,为进一步助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贡献人大力量。”校(园)长社会评价领导小组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隆菊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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